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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是這樣的。

我們閱讀過很多故事,而且人類的心智非常容易接受故事的灌溉。


 

電影在訴說故事,廣告在訴說故事,政客在訴說故事,抗爭的人民在訴說各自的故事。甚至你我在書寫記錄、創造影像圖片、錄影時,都是在表達屬於某個觀點的故事。

 

而在這些故事中,最容易被記住的東西, 來自於「有名字」的互動情節。一群人坐在馬路上表達政治理念,並且試圖反抗當局的驅趕。這是一個事件,但是很難被記得。而若是「凱達格蘭大道聚集數萬名紅 杉軍,意圖衝擊民進黨政府的統治根基。」這樣以名詞賦形的描述,立刻就強化了故事。

 

為何僅僅是冠上了名詞,整個描述可以變得不同呢?那是因為我們給予了文化性的賦形。當我們習慣運用這些名詞來描述這個文化裡面產生的東西,那就成就了一個想像空間。也就是說,要有想像元素,首先要建立的是讀者對於你所運用的名詞的感受。(講難聽一點就是偏見、刻板印象。)

 

因此我說,命名是說故事、營造世界觀的開始。

 

該是東方世界的玄幻故事,就該給予東方風格的名詞來做稱呼。大牛、李三,那是偶爾使用就好的NPC名字,是初始情境之中用過即丟,很難被賦予感情的名字。

 

而該是西方奇幻的幻想故事,就該試著查 詢歐美文化對於不同名詞的觀感,即使是中文環境的使用者,對於「安娜」或者「薇薇安」,也會有不同的字詞感受。杜斯妥也夫斯基、葉卡捷琳娜一聽就是坳口的 俄羅斯名,反正俄國人都叫喵喵夫斯基。而查理、彼得或保羅,就是聖經裡面用到爛掉,懶得想名字的歪國人家族中十個男性有八個都重複用過的菜市場名。

 

人名比較容易發現文化風格,但是很多具象的文化元素用詞,影響之深,恐怕超乎你我想像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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